蜜蜂蛰人事件时有发生,轻者产生矛盾纠纷,重者打架斗殴乃至诉讼法律打官司。实际上,蜜蜂蛰人是一种自卫保护或情绪发泄行为,在正常或适宜的情况下蜜蜂是不会轻易蜇人的。但在环境恶劣、遭到挑衅、情绪激怒情况下,往往奋起自卫或舍命相攻,这是蜜蜂的一种本能行为,其攻击目标对象完全不受养蜂人的掌握或控制。
在蜜蜂蛰人诉讼䅁件和纠纷事件中,养蜂人一般处于被动地位,多数都是在外地放蜂,人生地疏,与当地人打官司或纠葛起来,往往势单力薄难以抗辨,多数自认倒霉拿钱赔偿了事。
近期,有位成都蜂友在内蒙古放蜂,由于蜜蜂蜇人,而且蜇的是蒙古人,在蒙古族医院住院,检查项目很多,费用很大,蜂友苦不堪言,针对这种情况,一线养蜂者如何应对,我们整理了宋心仿老师曾发表过的专业文章,特向诸蜂友提岀以下两方面建议。
建议一,搞好放蜂现场应对:
1、认真选择放蜂场地,尽量避开人群密集区或道路,不要在路台上摆放蜂群,远离道路50米以上。
2、自制一个牌子挂在蜂场显眼处,上书“蜜蜂蛰人,请勿靠近”,提醒无关人员避开蜂群,也为以后依法维权提供法律证据。
3、蜂场内配备氨水、肥皂和阿司匹林、氯化钙等防蛰及抗过敏药物,以备必要时使用。
4、万一蛰到人,应该快速又热情地实施救治,迅速为之除去蛰针,并在患处涂抹氨水或肥皂,以减轻症状。
5、万一被蛰人因蜂毒过敏产生休克,立即为之注射或服用过敏药物,特别严重的要送医院治疗。这样做一是尽到人情义务,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也为司法诉讼时提供道义与法理上的依据。
建议二,维权与司法应对:
1、发生蜇人事件后,在积极热情救护被蜇人的同时,多做解释争取理解的工作,并注意保存、收集证据,例如用手机录音录像等。
2、如遭遇敲诈勒索、胁迫索款等现象,应据理力争,依法处理,不可迁就屈服。
3、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配套规定:注解版》,对“饲养动物”是这样注解的:“饲养的动物,是指人工喂养、放养和管束的动物,既包括家畜、家禽,也包括驯养的野兽,但不包括昆虫和微生物。”蜜蜂属于昆虫,这里所指的“昆虫”固然包括蜜蜂,这就为法院审理蜜蜂蛰人案及免除养蜂人的责任和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所以说,在讲理不成或对方蛮不讲理、以势欺人的情况下,可选择去当地人民法院诉讼,相信法院会依据以上规定,依法做岀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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